本报讯(记者肖彤兰)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经过参加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首次招录公办教师考试,近日,我市拟招录的约1200名代课教师名单,已由各区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至2月8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市、县(市、区)教育局、人事局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聘用)手续,享受公办教师待遇。
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2008年11月6日,广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省劳动保障厅等单位联合发放了《关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中首次招录公办教师的通知》,在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湛江、肇庆、茂名等14个市以及江门恩平市)的市、县(市、区)进行中小学校代课教师的招录工作。招录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并确定招录最低控制分数线。《通知》规定,对在代课期间获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代课教师,可免试招录。对在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代课、代课时间长、工作表现优秀的中小学代课教师,在“代转公”招录考试成绩基础上予以适当加分。
据市教育局副局长胡冬介绍,按要求,我市各区县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已于2008年11月25日公布了招录名额。我市有近1600名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参加了2009年1月10日全省举行的公开招录考试。省教育厅、人事厅已在网上公布本次考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可直接登录省教育厅网站和省人事厅网站查询。目前,汕头市的“代转公”代课教师招录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中。各区(县)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原定的招录名额确定了拟招录人员,并组织公示。据了解,在本次拟招录代课教师中,潮阳区、潮南区的人数相对较多。